暴走时评:持有的加密货币既不是现金也不是金融资产,但至少根据有影响力的全球会计准则机构的定义,它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 《大韩民国时报》周一在一份报告中说,据韩国会计学会称,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IFRIC)于6月在伦敦开会后做出了此类决定。
翻译:Penny
持有的加密货币既不是现金也不是金融资产,但至少根据有影响力的全球会计准则机构的定义,它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
《大韩民国时报》周一在一份报告中说,据韩国会计学会称,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IFRIC)于6月在伦敦开会后做出了此类决定。
设在伦敦的IFRIC制定了国际财务报告标准(IFRS),在6月21日的一份鲜为人知的文件中得出结论,认为所持有的加密货币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理由是“(a)能够与持有人分离并单独出售或转让; (b)它没有赋予持有人收取固定或确定数量的货币单位的权利。”
委员会将无形资产定义为无形资产的非货币资产。它还得出结论,加密货币不是权益,也不赋予持有人合同交换权。重要的是,它说加密货币不是现金,因为出于实际目的,它不是交换媒介。
委员会补充说,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实体“在日常业务中持有待售的加密货币”,则可以将加密货币记为存货。
退后一步,对加密货币的处理并未添加到委员会的标准制定议程中,这意味着最近的披露仅反映了机构的想法,而不是实际规则。
但是一旦委员会制定了标准,就倾向于遵循该标准,因为IFRS在大约144个辖区使用,并且新加坡,韩国和几乎整个欧洲的上市公司都需要采用IFRS,尽管到目前为止,美国仅使用该框架公认会计原则(GAAP)。
自2016年左右以来,关于加密货币的会计处理一直在讨论中,举行了多次演讲并提交了论文。 IFRIC最近收到了包括香港会计师公会(HKICPA),印尼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韩国会计准则委员会(KASB)和会计准则在内的广泛相关方的23封评论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