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AML监管在延宕六年后采取与美国类似的方案

欧洲AML监管在延宕六年后采取与美国类似的方案

暴走时评:2020年1月,与过去十年相比,欧盟加密货币业务的监管格局将彻底改变—这些变化将至少触及所有存储客户加密货币资金或提供法币-加密货币交易的服务商。不久前,《反洗钱条例》已扩大到欧盟的加密货币托管人钱包服务提供商和加密货币—法币交易所。

翻译:Maya

被称为“欧盟第五反洗钱指令”的法律于2018年7月9日生效,并将在2020年1月10日之前成为每个欧盟成员国的国家立法。在此之前,在大多数情况下,加密货币并不在欧盟监管体制之内。

与欧盟类似,美国也被迫对这种新兴资产类别采取行动。2013年,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首次为加密货币行业参与者(主要是交易者和管理者)引入了解释性指南。交易者是从事数字货币-法币兑换业务的个人或实体,而管理员是从事发行或赎回数字货币的业务的人员或实体。

随着欧盟成员国将新指令纳入其国家立法的过程中,自美国实施加密货币监管以来已经过去了五年多的时间。我们从这一长期经验中学到什么?与美国相比,我们对欧盟市场的监管有何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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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研究欧盟和美国的案例,我们可以注意到监管方式的明显相似之处。两个司法管辖区都强调了加密货币监管对于打击洗钱和打击恐怖主义融资的重要性。早在6月,G20在日本的会议上强调了对加密资产的一些担忧,并指出:

“虽然目前加密资产不对全球金融稳定构成威胁,但我们仍对风险保持警惕,包括与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反洗钱(AML)以及打击资助恐怖主义(CFT)有关的风险。”

因此,特定的加密服务提供商在获得金融监管机构的授权,KYC,持续的帐户监控,记录保存和可疑活动报告方面,与传统金融机构面临相同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成员国可以像其美国一样在其国家立法中自由采取更严格的反洗钱措施,在美国,只要不与美国联邦法律相抵触,就可以允许各州实施更严格的法规。

这样,欧盟和美国的相关部门可以更密切地监视加密货币的用途。它允许防止将非法资金放入金融系统,并且由于与加密货币相关的某种程度的匿名性,可以避免出于非法目的隐瞒转账。

尽管如此,两个司法管辖区的目的都是在监管和创新之间达到平衡,以维护金融科技的技术进步。

一些关键性的差异

定义—尽管欧盟和美国采用相同的监管加密方法,但仍存在一些差异,首先是定义。加密服务提供商在欧盟第五反洗钱指令(5AMLD)下获得“有义务的实体”的身份,等同于美国的“涵盖在内的金融机构”—两种定义具有相同的目的,即使加密服务提供商遵守每个监管辖区中已建立的银行业规则。

监管重点—5AMLD涵盖托管钱包服务提供商和加密货币—法币交易所,而美国联邦监管制度适用于交易所或加密货币转账服务提供商,无论是否涉及法币。

立法合规性—美国有两个级别的法规:联邦和州。因此,加密服务提供商必须确保两个级别的合规性。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某些州的当地法律可能会为加密服务提供商提供豁免条款。相比之下,欧盟所有成员国的立法必须等于或严于5AMLD规定。

数据保护—最后一个关键区别是对数据保护的态度。在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适用于根据5AMLD的规定针对AML / CFT收集的个人数据的处理,这意味着加密货币交易所和钱包提供商有义务确保采取适当措施来保护他们从客户那里收集的信息。迄今为止,尽管美国一些州开始出现隐私法律,但美国尚未制定任何联邦隐私或数据收集法规。

受益所有权 vs. 客户尽职调查

另一个重要的事情是引入受益所有权规则。欧盟要求义务实体收集有关其客户实益拥有人身份的信息。

与此类似,美国也有“客户尽职调查”规则,该规则要求金融机构收集所有法人客户的实益拥有人信息。实际上,在美国,此规则并未直接涵盖加密服务提供商。尽管如此,加密货币企业通常将CDD规则视为其基于风险的方法的一部分。这也有助于满足财务合作伙伴的期望。

除此之外,5AMLD要求欧盟成员国在国家公共登记册上提供有关受益所有人的信息,这些信息应在欧盟一级互连,以促进跨境合作以及监管机构和金融情报部门的信息访问。

相比之下,美国许多人推测各州将很快效仿,并建立一个追踪实体实益拥有权的国家数据库。目前,根据《美国爱国者法案》第314(b)节,只有选择性的FinCEN计划,允许金融机构在利益相关方之间(包括其他金融机构和执法机构)共享有关客户实体的实益所有权信息,但仅出于以下目的:反洗钱和防止恐怖主义融资。

美国的做法有哪些值得借鉴的地方?

加密货币在美国已经受到现行转账法律的监管达六年之久。除了FinCEN以外,美国其他监管机构,例如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也试图将加密货币部分纳入其管辖范围。

随着市场的发展以及建立在这种新兴资产类别之上的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解决该领域监管权限重叠问题的动力可能会更加明显。法规还为客户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护,从而将信任范围扩展到寻求利用受管制市场的可靠服务提供商。

我们认为,欧盟对加密货币的监管将带来同样的结果,即可以更广泛地应用于加密货币市场,并有利于欧盟金融体系的稳定。我们还认为,就像在美国各州一样,我们可能会看到从一个欧盟成员国到另一个欧盟成员国对加密服务提供商及其监管细节的严格程度的差异性。

欧盟正在赶上脚步并变得更加协调一致。而欧盟和美国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监管范围。5AMLD扩展到了托管钱包服务提供商和加密货币—法币交易所,而FinCEN只涵盖了加密货币交易和转账活动,并不涉及法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