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四期,我们详细介绍了通用资源交易协议(Generic Resources Exchange Protocol,GREP)是一套建立于本体主链基础设施上的去中心化资源交换协议。通过 GREP,任何人都可以快速而又便捷地建立多样化的资源链上确权和流转平台。同时我们介绍了资源准备、发布、交易、分润与评价,资源需求者在交易市场中遇到的电子合同、交易智能合约、DToken 和纠纷处置等问题。本期为最终篇,主要围绕关于需方市场和多方交易的扩展展开。
约定和术语参考
资源所有者(Resource Owner,RO)
资源提供者(Resource Provider,RP)
资源需求者(Resource Consumer,RC)
资源认证方(Resource Authenticator,RA)
链下仲裁者(Off-chain Judge,OJ)
交易市场(Marketplace,MP)
8. 扩展
这一章节将简单讨论关于需方市场和多方交易的一些方面。在以后的协议更新中,我们将重点扩展这些内容。
8.1 需方市场
目前为止,我们定义的市场都为供方市场,资源提供者拥有资源权利的定价权。在一般的资源交易过程中,也存在需方市场,资源需求者拥有相应资源权利的定价权。
在需方市场上,资源需求者可以在某个交易市场上根据该交易市场的要求,发布符合其实际需要的资源需求,以获得资源提供者的响应。发布的内容所需资源名称、资源对应的元信息、待转移的权利种类、定价策略以及是否需要某个或某几个三方认证中心对该资源的认证信息等。
当某个资源需求被特定的资源提供者检索到并响应后,具体交易流程和供方市场基本类似。
8.2 多方交易
我们定义的通用资源交易协议集中在一对一的交易中,即在一次交易中只引入一次一个资源提供方和一个资源需求方。在实际应用中,某次交易可能会涉及多个资源提供方和多个资源需求方,即存在多方交易的情况。
多方交易在资源的准备、发布和发现阶段会引入更多的逻辑处理。比如一个数据需求订单会要求收集满一百份经过某认证机构认证过的来源于不同个体或组织的数据,如果在一个月内不能收集满就将撤销该需求订单。
在多方交易中,存在这样一种情况,某个交易的发生以另外一个交易为前提,我们称之为交易串联。交易串联是多方交易的一种形式。在一般情况下,可以以电子合同等方式约定,将串联化为普通的多方交易。另外,可以使交易的 DToken 包含前置交易的 DToken 信息来实现交易串联。
多方交易的交易智能合约中,也将涉及多方纠纷处置、多方分润等。
9. 总结
通用资源交易协议定义了建立于本体主链基础设施上的去中心化资源交换协议,以此协议为基础,用户可以快速建立数据等资源的链上确权和流转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