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C-1400:保管所有权

将证券的发行、交易、治理和资本分配置于公共区块链提供了降低成本、增加可访问性、提高透明度和将兼容的金融产品集成到开放金融(又称DeFi)中的机会。为了促进向公共区块链世界的过渡,来自专业服务提供商的托管服务被广泛认为是增加机构和个人采用的一个重要支柱。托管服务可以降低欺诈和黑客攻击的风险,简化客户体验,并抽象出这些新技术的潜在复杂性。
ERC-1400是一个安全代币标准库,在以太坊协议开发人员和服务提供者中得到了广泛采用。我们针对安全代币的Polymath协议的最新3.0版本包括一个升级,以确保通过该协议生成的ST-20代币完全符合这个标准库。我们还看到了许多其他项目和服务提供商在该领域的应用,以及广泛的兴趣方、开发人员和思想领袖之间的持续讨论和反馈。
ERC-1400从一个单一的标准发展成为一个互操作标准库,其目的是在快速变化的法律和监管环境中促进其适应性和增长,允许在不损害现有兼容服务和基础设施的情况下添加新功能。

所有权和保管工作

ERC-1400:保管所有权

安全代币的主要优点之一是,它们提供了资产所有权的透明和可靠记录。ERC-1400继承了ERC-20(或类似的代币标准)的所有权概念,即与表示资产所有者的特定以太坊地址相关联的余额。
然而,有许多安全代币的用例需要更复杂和更细粒度的所有权概念,特别是区分有益资产所有权和这些资产的托管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代币所有者在资本分配和治理方面仍然是证券的实益所有者,而托管人对更改实益所有者拥有专有权。
示例1:
DeFi协议要求您提供安全代币作为抵押品。如果发生清算事件(需要托管所有权),DeFi 智能合约必须能够转移您的代币。将代币作为抵押品的投资者应继续获得股息,并有权在任何公司行动中投票。
示例2:
投资者指定一个托管人来保管他们的代币。它们将托管所有权转让给托管方,并保留资本分配和治理权利。这意味着他们的资产是安全的(通过冷库中的托管人),而投资者仍然可以使用热钱包与治理和资本分配互动。
在ERC-20中,“approve”和“transferFrom”功能提供了一种有限的托管所有权,但是安全代币所有者仍然保留完全减少津贴或将代币完全转移到另一个地址的权利。因此,托管方(无论是组织还是智能合约)必须对代币拥有全部所有权,以确保其单方面转让代币的权利,从而保证他们对资产实益所有权的任何变更负全部责任。通常,托管人随后维护(链上或链外)一个单独的所有权记录,该记录将其保管的汇总余额映射回每个受益所有人。
这造成了一些不好的后果:
· 资产的链上上限表不再是实益所有权的准确反映,而是混合了托管所有权和实益所有权
· 受益所有人失去了直接从股息或息票支付等资本分配中获益的能力,必须依靠托管人来促进这些交易
· 受益所有人不能再直接参与公司治理,而是必须依靠托管人通过他们的投票,或代表他们投票
ERC-2258:托管所有权标准

ERC-1400:保管所有权

ERC-2258设计,旨在规范通过安全代币表示的资产托管所有权的方法,明确区分托管所有权和实益所有权,以解决上述问题。
有了这个ERC,代币持有者现在可以选择为固定数量的代币指定托管方。代币持有者不能转移任何已被保管的代币,从而向托管人提供了预期的保证,即他们保留对这些代币的潜在受益所有人的任何更改的完全控制。
与此同时,由于证券代币仍然以通常预期的方式记录受益所有人,发行方和投资者得到了一个干净准确的上限表,以及直接的资本分配和治理,现在可以独立于托管所有权进行操作。
ERC的全部细节可以作为一个提议找到——我们希望社区对这种方法进行审查和评论。我们认为,它代表了传统的代币所有权方法的一个简单但强大的演进,代币所有权的实现相对简单,向后兼容,并且与ERC – 1400的完整集合是可互操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