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走时评:据12月19日发布的一篇文章称,亚利桑那州国会议员保罗 · 戈萨(Paul Gosar)提交了一份法案草案,旨在最终为美国的加密货币行业带来监管透明度。这份“2020年加密货币法案”规定了哪些联邦机构应该如何监管每一种加密资产。
翻译:Maya
加密资产的三种特色
该法案草案的关键内容之一是定义三种加密资产: 加密商品、加密货币和加密证券。
加密商品被定义为经济商品或服务,存储在区块链上,具有可替换性,市场不考虑谁是生产者。
加密货币被定义为代表美国货币或合成衍生品,存储在区块链上的货币。这包括储备支持的稳定币,以及由去中心化的预言机或智能合约决定的货币。
加密证券涵盖区块链上的所有债务、股权和衍生工具,而不是那些作为合规的货币服务企业注册和运营的主体。
需要由多个监管机构共同监管
每一种加密资产都属于不同监管机构的管辖范围,作为这一类型的”联邦加密监管机构”或”联邦数字资产监管机构”。
正如预期的那样,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将是负责加密商品的机构,而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将负责加密证券。
最后,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将负责监管加密货币。
现阶段监管不确定性正在扼杀创新
虽然目前还不清楚该法案的进展程度,但它很可能会得到加密货币行业的支持,该行业一段时间以来一直呼吁监管明确化。
据报道,欧盟的第五版反洗钱指令(5AMLD)将于2020年1月10日生效,使大西洋彼岸的行业监管更加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