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SEC委员提议为加密初创公司提供三年宽限期,期限内其加密资产可不被列为证券

区块律动 BlockBeats 消息,美国 SEC 委员赫斯特•皮尔斯 (Hester Peirce) 提议给加密初创企业三年的宽限期,从该项目发放加密资产开始计算,三年内可不列为证券被SEC监管,期满后将评估该加密资产是否为证券且是否应受SEC监管。

美国 SEC 委员赫斯特•皮尔斯 (Hester Peirce) 希望在不违反美国证券法的情况下,让合法的加密项目获获得成功。这位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简称 sec) 工作了两年、被区块链社区昵称为「CryptoMom」的官员,已正式提议为加密项目提供一个安全港。

Peirce 提议, 加密初创公司会有一个为期三年的宽限期,三年时间是从他们的第一个加密货币销售开始计算,到该项目完成一定程度的去中心化通过评估机构的证券。迄今为止,美国证交会已对一些制造和销售加密资产的公司采取了执法行动,其中包括两大消息平台 Telegram 和 Kik。

 

Peirce 过去就曾提出过安全港的想法,但此次的提议是使其成为现实迈出的第一步。如果该法案得到 SEC 其他大多数委员的通过,那么它将为加密项目设定一套严格的要求,要求加密项目方们通过加密资产的出售来筹集资金,但是也要求个人信息披露、代码披露、公开公告以及其他一些因素。

 

Peirce 指出:「安全港还旨在保护加密资产购买者,要求根据购买者的需要进行信息披露,并保留联邦证券法反欺诈条款的适用。」具体来说,该提案定义了一个「初始开发团队」,该团队将管理网络的前三年开发,以及「网络成熟度」,指的是一个网络「不受控制,也不太可能受控制」,由单个实体或个人控制,但可以运行。开发团队应该披露每个成员的「姓名和相关经验、资格、属性或技能」,以及每个成员持有多少该项目加密货币,以及他们通过创始人奖励或类似项目可以获得多少加密货币。

 

在宽限期结束时,初始开发团队将必须确定其加密货币交易是否构成证券交易。该团队应该在开发工作的基础上,通过保护二级交易市场 (该市场仍符合适用的货币传导和消费者保护法) 来为其加密货币创造流动性。

 

Peirce 说,安全港的提议取决于开发团队的诚意。任何团队的成员因过去的行为已经被取消了「证券法规定的不良行为者」的资格,将无法获得该服务。此外,尽管该提案将优先于任何国家证券法,但它不会保护项目免受因欺诈或其他非法活动而采取的任何执法行动。她表示:「SEC 的执法在打击代币交易欺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安全港不会为此类行动提供豁免权。」

 

Peirce 称,该提议也不太可能适用于已在运行的项目。她的目标是将重点放在开发的初始阶段的新项目上,以确保他们能够在构建网络或社区的最初步骤之后继续前进。

原文地址:https://www.coindesk.com/sec-commissioner-hester-peirce-proposes-3-year-safe-harbor-period-for-crypto-token-sa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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