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 6 年中,有关 “美国证券法在多大程度上可以适用于协议开发者销售加密代币” 的文章比比皆是。
保守的律师事务所普遍认为,在美国,协议开发者在代币网络启动之前进行的代币销售属于证券发行。目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政策似乎表明,在任何一种加密货币的生命周期中,都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代币已经被分发到足够多的人手中,网络架构也完全去中心化,或者正如 SEC 公司财务总监比尔·辛曼(Bill Hinman)在 2018 年所言,“网络架构充分去中心化,购买者不再期望某个人或团体进行必要的管理或企业经营”,因此代币不再是证券。
SEC 委员、人称 “加密妈妈”(Crypto Mom)的海丝特·皮尔斯(Hester Peirce)认为,政府应该为那些试图将 “今天肯定是证券” 变成 “明天可能为非证券” 的初创公司提供便利。为了实现这一点,她提出,为通过 ICO 发行代币的初创企业设置一个有 3 年宽限期的 “安全港”(点击查看详情),让他们有时间将项目发展成一个 “去中心化” 的网络。
这个网络在管理或企业经营上不依赖于某一个人或某一个团体,因此代币必须分发给潜在用户、程序员,并且可以被自由交易。同时,代币的二次交易通常为网络的发展和代币的使用提供了必要的流动性。
为期 3 年的 “安全港” 将让协议开发人员有时间促进参与和发展一个功能性或去中心化的网络,该网络只要满足某些条件,就可以不受联邦证券法注册条款的限制。
换言之,根据该提案,加密货币项目将可以向公众出售证券,并通过其他努力和出售更多这些证券走向 “去中心化”,为这些证券创造一个充满活力的市场,同时希望通过销售和推广将这些证券变成非证券,尽管它们在市场上发挥的作用与当今证券任何时候发挥的完全一样。
如果不是这么严肃地提出,这个提案会显得有点滑稽。
最重要的问题是,该提案所依赖的 “去中心化” 标准目前还不完全明确。尽管 SEC 已发布有关 “去中心化” 的指南,但那些从技术上很难区分到底是 “去中心化” 还是 “非去中心化” 的项目将受到不同的监管处理,因为在业内专家看来,这些项目的去中心化属性并不明显。
Block.one、Sia 和 Telegram 就是很好的例子。Block.one 通过持续一年的 ICO 为 EOS 区块链筹集了超过 40 亿美元的资金,甚至在 “2017 年共识大会”(Consensus 2017)期间为该项目在时代广场大屏幕上投放广告。Sia 也进行了一次未注册的 ICO,筹集了约 15 万美元的资金。
相反,Telegram 则试图通过美国证券法 D 豁免条例下的 506(c) 规则向美国公民出售 TON 代币。在一个预定的未来日期,Block.one 和 Sia 的预售代币已被转换成了主网代币,而 Telegram 的预售代币也将被转换成主网代币。
在 Block.one 交了 2400 万美元的罚款(相当于所筹 40 亿美元的 0.6%)后,就什么事也没有了,它那 “曾经是证券,但现在不再是证券” 的代币还是在各主流交易所上交易。融资规模较小的 Sia 被罚款 25 万美元,相当于他们所筹集资金的两倍,然后也没事了。相比之下,Telegram 则收到了纽约南区的紧急禁令,其上线时间也被推后。
对此,The Block 研究总监拉里·瑟马克(Larry Cermak)表示:
“如果我是 Blockstack,我现在的感觉就非常不爽。Blockstack 通过合规的功能性代币发行(utility token offering)筹集了 2300 万美元。他们花了 200 万美元来遵守所有的规定,这占了所筹资金的 8.7%。他们也不能在加密货币交易所上线他们的代币,这意味着代币没有流动性。
相反,EOS 没有获得任何的许可,避开了所有可想象的规定,据说最终筹到了 40 多亿美元。SEC 大手一挥,只收了 2400 万美元的罚款,这仅占总筹资的 0.6%,而且它们的代币已经上了大大小小的交易所。”
当然,SEC 可能会对一些初创公司友好,而对其他公司则是另一种态度,这是有原因的。例如,相比不主动接触 SEC 或不配合的初创公司,那些积极接触并配合该机构的公司将受到更温和的对待。但是,从根本上说,真正的问题在于,SEC 目前使用的以及未来拟议使用的 “去中心化” 测试标准仍无法量化,甚至从宪法上来讲依然含糊不清。
对于是什么决定一个项目的 “去中心化” 程度,目前还没有一个公认的法律或技术定义。它似乎更像是一个营销性的词语,而不是一种确定的、可衡量的项目品质。当著名的开发者和行业营销人员都无法就这个术语的统一定义达成共识时,我很难想像政府在这个问题上如何能给出更好的答案。出于这个原因,无论客户的项目是否真正去中心化,我很难为执着于这种 “去中心化” 测试的客户提供建议。
这项提议唯一让人更清楚的是,套用一位业内人士的话说,“区块链技术和散户投资者(Mom & Pop investors)没有游说者,但 Coinbase 有。” 对于那些需要资本的初创公司、需要交易量才能生存的市场以及为初创企业提供建议的律师来说,这项提议是极好的。基于这个原因,我不认为许多美国律师事务所会对这一提议提出重大反对意见。如果这一提议获得通过,它将毫无疑问成为自证券交易发明以来相关法律工作的大成之作。
这将有助于证券发行人蜂拥进入这个监管宽松的加密资本市场,因为世界上的每一家公司都希望在无需出售一个基点的股权或承担一美元债务的情况下获得美国投资者的资本,而且所有这些都无需在 36 个月内落实细节。
如果这是 SEC 希望采纳的规则以及希望带来的结果,那这就是该委员会的特权。我可能会建议,一个更简单的方法是政府像对待比特币一样对待其他代币:把通过 ICO 销售的代币当作出售的商品或证券,把矿工挖出来的代币当作制造的商品。这仍将会使区块链技术的大量实验蓬勃发展,而不会刺激美国的每一家公司推出自己的代币。
加密货币骗局呈上升趋势
本月 8 日,据《华尔街日报》报道:
当一位同事第一次向他介绍 PlusToken 时,韩国旅行社运营商 Seo Jin-ho 对这样的另类投资并不感兴趣。这位同事宣称这是一个交易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的平台,并一而再再而三地向他推荐。他的投资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于是他投入了更多的资金。在不到 5 个月的时间里,他购买了价值 8.6 万美元的加密货币,但最终只提现了 500 美元。
故事以一种熟悉的方式结束,Seo Jin ho 所投的全部资金打了水漂。
据加密分析公司 Chainalysis 估计,在经历了相当 “繁忙” 的 2017 年(该年 “投资” 于加密货币骗局的资金达 18.3 亿美元)之后,2018 年是较为平静的一年。鉴于 SEC 在 2018 年 1 月至 11 月期间一直对投资者发出警告,这或许可以理解。
然而,据报道,2019 年加密货币骗局从投资者骗取的资金达到了惊人的 39.9 亿美元。这表明,2018 年的监管干预力度不足以阻止 “欺诈” 活动的持续增长。
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打击欺诈行为是将加密货币作为一种可行的、广泛接受的支付和金融服务技术的重要前提。当问到为什么投资者似乎特别容易受到加密骗局影响时,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市值前十的加密货币都不是通过受监管的渠道发行的,至少据公众所知,这些项目都有可识别的发起人(通常是一个名义上的非盈利基金会,有时是一个营利性实体)。但是,SEC 和美国司法部都拒绝对以太坊(Ethereum)、泰达币(Tether)、瑞波币(XRP)、莱特币(Litecoin)、币安币(Binance Coin)、比特币现金(Bitcoin Cash)、BSV(Bitcoin SV)和 Tezos 采取行动,对 EOS 也只处以了 2400 万美元的罚款。
缺乏适当的监管制度意味着,一个新的 “骗局” 项目实际上与一个因偶然成功而摆脱了这一标签的项目几乎没有区别。例如,以太坊和任何 “诈骗性” 代币的营销资料,主要是发布在互联网论坛和推特推广帖等非正式渠道上,而不是以发行说明书的形式出现。任何特定项目所能获得的最接近 “合法性” 的东西就是在 Coinbase 或币安交易所上市。交易所是一种具有商业利益的商业行为体,渴望更多的代币上市并获得更大的交易量,而不考虑投资者的收益或损失。
一个 “安全港” 使得散户投资者在 3 年内很难区分像 Blockstack 这样的合法项目和像维卡币(OneCoin)这样的知名骗局,这可能会让迄今为止在加密主流采用方面取得的进展(包括 Bakkt 或 Fidelity Digital Assets 这样的大型机构进入加密领域)付之东流。
普雷斯顿·伯恩(Preston Byrne)是 CoinDesk 新观点版块的专栏作家,也是 Byrne & Storm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他为加密货币矿工、去中心化协议开发者、定制软件开发公司和交互式计算机服务公司提供咨询服务。这是他的双周专栏 “非法律建议”(Not Legal Advice),主要针对加密货币领域更广泛的法律话题发表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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