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数秦科技研究院院长张金琳撰写的题为《区块链+司法取证和存证领域的实践》文章,已发表在《杭州科技合作》杂志2020年第一期刊。
以下为文章全文:
近几年区块链热度不断上升,特别是在中共中央政治局2019年10月24日就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第十八次集体学习后,区块链更是处在风口。在说到区块链时,首先联想到的是比特币。区块链作为比特币的底层技术,自2009年首个比特币出现至今已经发展了超过十年的时间,而在国内是从2015年开始才逐渐引起关注。
区块链并不是一款具体的产品,可将其理解为一种公共记账的系统机制(技术方案),区块链的基本思想是:通过建立一组互联网上的公共账本,由网络中所有的用户共同在账本上记账与核账,来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不可篡改性。本质上区块链是由网络内一个个“存储区块”组成的一根链条,每个区块中包含了一定时间内网络中全部的信息交流数据,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条链会不断增长。
区块链是包括密码算法、P2P、分布式等内容的底层技术架构,使得区块链具有去中心化、去信任化、安全可靠等特点。
· 去中心化:区块链网络是依靠参与共识的节点共同保障信息真实性和维护网络稳定性,并不存在集中管理和维护的中心,某一个节点出现问题不会影响整个网络的运行;
· 去信任化:网络中的所有节点都可以扮演“监督者”的身份,且所有数据是完全公开透明的,不用担心欺诈的问题,因此在网络中进行数据交换的双方不用知道对方身份、无需信任基础;
· 安全可靠:区块链网络中任意节点的活动均受全网络的监督,且数据打包成区块后前后区块相互关联、产生的数据链分布式存储在所有节点,无论是个人和组织都很难控制整个网络的运行或者改变链上数据。
基于区块链的分布式存储、安全可靠等特点,可探索其在数据取证和存证中的应用。随着技术发展,网络传播的速度越来越快,很多内容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展示,但这导致很多侵权行为的出现,例如:一些网站在未获取授权就将属于他人的文章和图片直接发布在网站上供用户浏览、下载;某些网站在未确定文章或图片真实性的情况下就发布相关内容。
由于网络技术的特殊性,这些侵权页面会被迅速地删除,因此当事人在发现侵权行为时,必须及时、完整且安全的将这些数据记录下来。在传统情况下,当事人遇到上述情形时必须立即到当地的公证处,由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将这些数据按照流程记录下来,这就造成了很多不便和成本。除此之外,传统电子证据被存储在自有服务器或云服务器中,文件在备份、传输等过程中容易受损,导致证据不完整或遭到破坏,降低了电子证据可信度。
为给用户提供便捷的基础上保障取证和存证数据的司法有效性,必须注意三个方面,即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在取证过程中需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还需要保证取证数据的安全存储。而具有安全可靠和分布式存储等特点的区块链技术正好可以解决上述问题,不仅通过在线取证提高取证效率,还可保障数据完整性和安全性。
1、在取证环节,用户可直接在线提交侵权内容,系统会自动获取完整的数据内容,还允许司法机构、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审计机构等多个节点在联盟链上共享电子证据,理论上可以实现秒级数据传输,增加取证的便捷性,优化传统耗时长、成本高的流程,提高多方协作效率;
2、取证获得完整的数据包后将数据包的哈希值写入区块链,使证据可追踪、可溯源,且不可被篡改。数据在传输过程中采用非对称加密技术进行加密保障传输安全,充分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安全性,且保护了委托人隐私。在后续验证数据真实性和完整性时,通过比对哈希值来完成。
2018年6月2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首次确认区块链电子存证法律效力,这也被认为是国内司法领域首次确认区块链存证的法律效力。作为专门审理涉网案件的试点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认定结果不仅确定了区块链电子存证技术的司法地位,而且对其他法院在审判过程中认可区块链存证的电子数据的证据效力方面也将起到参考作用。同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宣布上线全国首个电子证据平台,该平台实现与各个电子数据来源对接,并把电子证据以数据摘要的形式提交平台。
2018年9月7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承认了区块链存证在互联网案件举证中的法律效力。这也表明在法律护航、互联网法院渐增的形势下,区块链存证将能在更大范围内得到使用。
目前区块链技术已经过超十年的发展,除区块链存证外,还在金融、政务、公益等领域有相应的落地应用。但区块链仍然在发展初期,很多问题尚未解决,例如隐私安全问题、治理问题和监管问题等等,正在探索和落地的区块链应用都属于小范围内的尝试,并未进行大范围的推行。随着关注度的不断提高、参与机构和人员的不断递增,再加上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扶持,区块链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相信在不久的未来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