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阻止加密逃税者肆意妄为,必须建立更好的监管法规

为阻止加密逃税者肆意妄为,必须建立更好的监管法规

暴走时评:美国监管机构开始更加认真地追踪加密技术,这对所有加密技术持有者来说都是一个好兆头。出售或交换加密货币,使用加密货币支付商品或服务,以及持有加密货币作为投资,一般都会产生税收后果,可能会导致纳税责任以及相应的惩罚。

翻译:Maya

杀毒软件先驱John McAfee是McAfee Associates的创始人—该公司在上世纪80年代末发布了第一款商业杀毒软件McAfee VirusScan,为数十亿美元产业的诞生做出了贡献—被起诉5项逃税罪和5项故意不报税罪,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判30年。根据美国司法部的说法,他可能还需要缴纳美国的税收和罚款。就在司法部提出指控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透露已对McAfee提出与加密货币发行有关的民事指控。

不仅在美国,McAfee在多个国家都是一个有争议的人物,他在声称自己被指控使用加密货币对抗美国政府后,就进入了“流亡状态”,去年他在船上傻乎乎地发推特,吹嘘自己没有提交任何美国纳税申报。

根据司法部的起诉书—该起诉书是在他在西班牙被捕后解封的,他正在等待被引渡到美国—McAfee在2014年至2018年的四年里没有报税,尽管他从咨询工作,演讲活动,加密货币和向纪录片出售其人生故事中赚取了数百万美元。McAfee被指控通过让这些收入支付到以被提名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和加密货币交易账户中,从而逃避纳税责任。据称,他还隐瞒了他人名下的资产,如游艇和房地产物业。

出售或交换加密货币,使用加密货币支付商品或服务,以及持有加密货币作为投资,一般都会产生税收后果,可能会导致纳税责任。纳税人如果不正确报告加密货币交易的所得税后果,可能要承担税收、罚款和利息。国内税务局通过由其预扣和国际个人合规业务领域领导的虚拟货币合规活动,监督加密货币交易的全球应税影响的执行情况。该活动旨在通过“多种处理流,包括外联和审查”,解决与使用加密货币有关的全球税收不合规问题。

监控国税局的加密货币征税举措

然而,尽管司法部和国税局最近成功揭开了McAfee隐藏的加密货币相关逃税行为,但两份报告—一份由财政部税务管理监察长(或TIGTA)于9月底发布,另一份由政府问责局(或GAO)于今年早些时候发布—敲响了国税局确保遵守加密货币税收义务的努力不足的警钟。

这些审查是为了评估国税局为确保准确报告加密货币交易所做的努力,因为加密货币作为一种支付方式的使用越来越受欢迎,并且在COVID-19大流行的情况下,正在成为美元或其他法币的替代资产。

TIGTA和GAO的审计报告都发现,由于金融机构和加密交易所等第三方的信息报告有限,国税局关于加密货币的税收合规性数据有限,部分原因是要求不明确,而且门槛限制了需要第三方报告的加密货币用户数量。

这些审计的重点是加密货币交易所,因为它们在加密货币的可转让性和稳定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客户买卖加密货币以换取法币或其他加密货币提供便利。虽然这些交易所能够提供重要的信息供美国国税局在税收管理中使用,但缺乏交易所对加密货币交易的信息报告。

美国国税局于2019年9月发布的最新税收差距研究报告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随着雇主、银行和合伙企业等第三方报告的信息量而变化。需要进行大量信息报告和扣缴的项目(如工资),个人所得税的净误报率为1%。然而,需要报告一些信息的项目(如合伙企业收入)的净误报率为17%,而需要报告很少或不需要报告信息的项目(如非农业经营者收入)的净误报率为55%。

监控OECD的数字税收方案

两年前,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的20国集团会议期间,世界经济领导人一致认为,鉴于加密货币和区块链等技术的无国界性和越来越强的自动化任务能力,正在极大地改变全球经济。

二十国集团决定将加密货币定性为资产,从而为加密货币作为一种新的数字资产类别奠定了基础。该集团确认将遵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框架,研究对数字经济征税的国际联系和利润分配概念,并在2020年之前制定新的方法—届时,COVID-19大流行迫使全球各国政府关注将区块链技术引入其金融服务。

尽管如此,OECD关于国际联系和利润分配概念的全球数字税方法还是引起了美国国家纳税人联盟的批评,针对OECD最新提案的一份泄露的草案,新的问题简报对此进行了阐述。NTU的新报告指出,OECD提出的计划是针对美国消费者和在国际上经营的企业,试图在一个定义不清的税基上征收最低税。NTU及其姐妹组织NTU基金会此前曾对OECD等国际机构在数字经济征税方面采取的做法表示担忧。正如NTU主席皮特-塞普所解释的那样:

“一个实际的步骤应该是在进一步发展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的过程中恢复透明度和利益相关者的参与—这两项原则是经合组织此前基本接受的,但最近却被列为低优先级。同样令人不安的是,经合组织目前没有具体计划,在提案获得批准之前,全面评估提案的财政和合规负担… … 面向后方的税收政策制定很少是成功的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