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失控》聊区块链

前段时间看完了《失控:全人类的最终命运和结局》这本书,这本书的内容写的是自然万物、人类社会和科学技术如何进化的一些分析思考,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标准协议经过长达近30年的实验实践和争议后,被确定为网络通讯协议(TCP/IP)分层架构后,现在的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几乎都是必然结果。

如今重读这本书,仍然还可以指引我们认清互联网世界的未来趋势。甚至可以从《失控》中看到它对区块链技术出现的预言,用三话九字总结:分布式、去中心、自组织。

种总结其实相当独具特色的生物学进化论的中心逻辑框架。但生物学进化论是相对于工业革命的机械学进化论而言的。回顾历史我们都知道工业革命的特色之一就是强调结构、标准和控制,其实人类的发展就如同书中所致从控制到失控;从边缘到中心;从他治到自治,完美的呈现出分布式网络的特性:没有强制性的中心控制;次级单位具有自治的性质;次级单位之间彼此高度连接;点对点间的影响通过网络形成了非线性因果关系,从弱控制、分中心、自治机制、网络架构和耦合连接等等与工业社会完全不同的信息社会时代的新型的社会结构、商业模式、人际 关系。这其实就是区块链技术的全部精要!

区块链正是基于分布式系统集成多项成熟技术而成,它的点对点价值传输、分布式数据库、 分布式账本、智能合约和可编程数字货币,是要在分布式网络在工程技术层面才能够得以实现,所以区块链革命也是基于此。

但是区块链要对现实世界产生革命性影响,并不是需要绝对的去中心化,在分布式系统”没有强制性的中心控制”,分布式系统只是弱化了中心控制,所以区块链的核心是分布式而不是去中心。它不是消灭了中心控制,它强调的是弱中心化与分中心化。大家可以反复的思考一下,去中心其实只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个结果,人类社会的发展,新事物的诞生,必将会是更高效率和更低成本出现,而将陈旧僵化的取而代之!这才是进化论者眼里的人间正道!

如果从哲学的思考角度出发,公平与效率这两者永远是对立统一的矛盾体,区块链也许能够使得公平和效率更加接近最优平衡,但至少目前的技术仍然看不到消弭这两者间隙的可能性。
这种平衡在分布式账本上就需要依靠去中心的共识算法来保持数据的高度一致性,这就无法照顾到效率。这个公平与效率的宿命,基本上在目前区块链技术上还是没能完全打破。
人类社会有史以来的任何具有革命性的发明创造,基本都是由具有强烈价值观的人搞出来的。没有强烈的价值观的驱使,这些人就不可能会去颠覆旧世界,毋庸置疑区块链技术确实是由一群具有强烈无政府主义价值观的技术极客们创造出来的,但是回顾历史人类社会几千年来无政府主义者的任何尝试都没有什么好结果。
然而这些具有强烈价值观技术极客哪能甘心呐,他们就希望利用技术来表达自己的想法,在网络空 间、虚拟社会里创建一个去中心化的自治社区,而比特币区块链就成为了一个小范围的实验。
回顾发展金融机构试图对比特币区块链去伪存真,隐恶扬善。于是他们对像比特币这样的区块链(公共区块链简称”公链”)进行了一番改造,去掉了原生数字货币、允许多中心机构、多节点的弱控制、改进了共识算法并加入了更强的隐私保护加密算法。
这些机构为了强调与去中心化与公共区块链的区别,就把这个改造过的区块链,被刻意命名为分布式账本,而不再称为区块链了,所以区块链是分布式账本,但分布式账本不一定是区块链哦~
在区块链技术领域里一直都有着两拨人,在不同的方向做着不同的事,一拨人只搞挖矿、炒币、ICO后两种是被业界成为”币圈”;而另一拨人专注于区块链技术的研发、应用,甚至从区块链底 层协议编程开始做起,业界俗称”链圈”。
现阶段的区块链技术对于”币圈”来说,已经足以满足他们的需求,因此他们对于区块链技术本身的发展并不是特别关心,而对于积极探讨区块链在各行各业应用的”链 圈”来说,区块链技术目前还存在不少技术瓶颈,妨碍了各行各业的区块链+。
就拿金融行业来说,想要大面积应用还是需要数年时间。比如共识算法,举例比特币按照比特币区块链每秒七笔交 易的速度,如果在金融层面就无法使用区块链技术;再比如公共区块链,帐户余额是向全网公开的,这个银行是不能接受的,那怎么办?这就需要新的隐私保护算法,而这方面的加密算法还没有一个达到 生产级别应用的水平;再比如区块链的可编程性,这个呢,是目前各国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最大吸引力也是金融行业对区块链技术的最大期许.
但TheDAO 事件(下期普及TheDAO事件)提醒着我们,想要做到完美安全的可编程性区块链,就需要一个能够对智能合约进行事先检验的科学方法,但这方面最先进的技术如形式化验证,目前还处于理论研究阶段。所以想要涉及,还是先等等。看看热闹是可以的,如果入戏太深就容易从先驱变成先烈。

说到智能合约目前很多人会对这玩意有误区,首先智能合约既不是人工智能,也不是法律合同,只是帮助执行双方约定条件的一段计算机程序。双方一旦把约定写入智能合约,计算机程序在技术上可以保证做到不可反悔、不可篡改及按照约定自动执行,代码即法律就像网络完全自治一样。但理想是丰满的,但现实是骨感的,按照这种执行下去,它(智能合约)是在现实社会混不下去的,因为缔结、编制智能合约的依据可能大部分还是要来源于现实世界的法律体制比如产权的登记和确认;网络世界里发生的纠纷,最终还是需要一个第三方独立机构来提供最后的司法仲裁和救济,所以”代码即法律”只是乌托邦理想,要是以后还有人这么误导你,请怼他!

区块链的可编程性确实可以带来价值交换的点对点化和金融交易的自动化、智能化但这只是对法律体系和金融体系从技术上带来了革新机会,而不是改朝换代般的革命。
目前我们正在进行一场数字化大迁徙,我们正在网络世界、虚拟空间里创建一个数字化新世界,(没有看过绿洲的朋友可以去看一下)而比数字货币范围更大、价值更大的是数字资产。
数字资产是什么呢?它是在区块链上登记、发行、交易的资产,在区块链的世界里,是以token的方式记录在分布式账本上,而我们常见到的coin其实就是它的货币单位,而 coin”在链圈的眼里,实际上就是数字资产代币。

现如今互联网、区块链、增强现实技术(AR)、虚拟现实技术(VR)、人工智能(AI)等各种各样的新技术都是人类驶向数字世界的帆船,所以作为80后,90后、00后∞一定要争做数字世界的新移民,千万不要做物理世界的旧遗民,因为在这个新世界里会蕴藏着比物理世界、现实社会更大的财富宝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