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链得得
这是日本在数字货币出现后的第二次修订案,足以见得其重视程度。麻生对于称呼的执着,也暗示了数字货币的投资属性。
这是日本在数字货币出现后的第二次修订案,足以见得其重视程度。麻生对于称呼的执着,也暗示了数字货币的投资属性。
原创|三浪人 来源|链得得
头图|视觉中国
上周,日本众议院通过名为《为应对信息通信技术发展资金决算法部分修正法律案》(下称「改正案」),主要围绕新出现的数字货币以及区块链。
这是日本在数字货币出现以后的第二次修正案,2016年5月日本内阁签署了《资金结算修正法案》,正式将虚拟货币纳入了法律规制的体系内,法案于2017年4月执行,将日本的数字货币交易推向了世界巅峰。链得得在之前也对日本的相关法律进行过详细的剖析。
今年该修正于3月15日由众议院受理,5月17日,众议院审查表示通过。
本次的修正案中,日本监管部门决定将虚拟货币统一改名为暗号资产。链得得在之前的文章中也曾多次提出,在日本,因为语言翻译问题,加密货币、数字货币、暗号资产、虚拟货币等造成的混乱,引起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去年12月,最后一次日本数字货币交易协会的总结会议中,就提议统一称呼。研讨会认为,国际上普遍将数字货币称为”crypto-asset”(加密资产),为了与国际联动,政府方也考虑从法律上规定将”数字货币”的正式名称改为”加密资产”。
这一称呼的变化,说明数字货币的资产属性得到一定程度的认可,也意味着,来年日本金融厅准备直面国际数字货币交易市场。
麻生太郎对称呼的执着
虽然金融厅多次表示,这只是一个法律上的称呼的变更,并没有强制性义务。3月20日的参议院会议中,日本参议员藤卷健史问道:”如果将数字货币作为金融商品,那么其投资收益是不是应该像其他金融商品一样,有20%的源泉分离优惠政策?”
日本金融担当相麻生太郎表示,用暗号资产这个称呼表示,不代表其在《资金决算法案》上的定义的变化,税制上,虚拟货币投资收益也仍属于杂项所得,其税务方面的规定尚未改变。
这就意味着,日本的暗号资产投资所得,还需要按照最高55%的比例缴税。在5月17日通过的改正案中,第63-9-2条表示,暗号资产交易业者,在进行广告行为时,必须在广告中明确”暗号资产不是本国通货,也不是外国通货”。
不过,麻生对于称呼问题非常执着。3月26日,麻生在日本金融厅的内阁议会后的答记者问上,再次因为称呼问题提醒了记者。当日记者就虚拟货币相关事件提问,麻生反问:”不如先停止使用虚拟货币这个称呼”。
同时他表示,鉴于去年的两起盗币事件,要提高对平台的严格审查。他表示看好区块链技术:
“区块链技术是优秀的技术,在完全稳定发展之前肯定需要时间。这其中怀有善意的人很多,但是也不排除对其恶意使用的人……我认为认真对待(区块链技术),肯定能使其顺利成长,不过目前仍旧处于发展中阶段。”
链得得曾提到,日本暗号资产交易市场竞争升级,不仅国内各大交易所开始纷纷傍上大腿,竞争等级上升到母公司阶层,在日本发展良好的交易所,比如bitFlyer等,也开始纷纷主动出击,在欧美、马耳他等地进行开疆辟土。
在此情况下,日本政府不得不对数字货币和区块链技术倾注精力。金融厅、财务省联手推进区块链落地项目,在去年的日本2018科技金融峰会和本次的G20峰会中,区块链、数字货币极其监管与推进,都是重点议题。